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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质监局:七大专项行动治理旅游消费环境

时间:2018-01-17 09:38:29  来源:工商质监局  作者:熊健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购物放心、旅游舒心、服务温馨的旅游环境。近日,县工商质监局扎实开展七大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标本兼职,全力以赴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整治经营主体资格。突出旅游商品市场、购物一条街、古镇、景区景点及周边、旅游公路延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强化经营主体资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整治旅游商品质量。以旅游商品市场、商场、购物商店为重点,加强旅游市场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严厉查处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

    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行业,聚焦珠宝玉石、土特产品等购物商店和旅行社,集中整治带有共性的短斤少两、“傍名牌”、商标侵权、收受商业贿赂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厉打击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强制诱导消费等经营服务行为。

    整治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突出购物场所、车站、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查处购物商店、旅行社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以及旅游服务价格、酒店星级、景点等虚假承诺行为。

    整治合同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旅游合同补充条款、出团通知书、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行为。

    强化旅游市场侵权违法信息公示。加强对违法失信旅游企业的联合惩戒,严格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旅游经营服务严重失信黑名单等制度,依法查处一批涉旅违法案件,依法公示一批涉旅违法企业。

    强化旅游消费维权。畅通“12315”、“1236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积极化解消费争议,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加大对诉转案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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