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了第二十四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其中涉及我县1件,反映巴中市南江县移动公司通信基站存在辐射污染的情况。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南江县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
南江县人民政府(盖章) (第24批 2017年8月30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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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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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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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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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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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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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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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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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是否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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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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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办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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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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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3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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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南江县移动公司将通信基站安装在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金城人大”小区B栋6楼的房间内,造成辐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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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南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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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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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实,群众来信反映的“金城人大小区”实为“金城小区”,现有住户168户。该基站位于金城小区B幢三单元603号,于2013年10月建成,2013年12月6日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检测中心站出具了《监测报告》(川辐射环监字(2013)EM0104-01号)。《报告》监测结论为:“巴中市南江县金城基站周围所有监测点位的0.1—3000MHz综合功率密度均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规定的0.4W/㎡的公众照射限值,符合国家规定”。该基站于2015年11月由中国移动巴中分公司移交给中国铁塔巴中分公司。经查,该基站存在无环评手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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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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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环保局迅速报请巴中市环保局,委派巴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南江县金城小区B栋移动基站进行电磁辐射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巴环监字(2017)辐射第036号〕。根据监测结论,该项目符合电磁辐射排放标准。(二)责令中国铁塔巴中分公司南江县办事处立即停止基站运行,并迅速完善相关手续。9月1日,中国铁塔巴中分公司已完成环评备案(备案号20175119220000011)。(三)加强对该小区的住户开展电磁辐射等环保知识的宣传,提升群众对电磁辐射等环保知识认知度,消除恐慌心理。同时,加强中国移动南江分公司、中国铁塔巴中分公司南江县办事处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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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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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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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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