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县长:
2017年南江县260个非贫困村饮水安全PE塑料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四川鑫浩采招(2017)46号》,于2017年12月25日即将在巴中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招标了,此项目涉及国家财政采购资金3200万元。
此项目没有上网公示需求论证就开始招标,并且招标文件中许多评分细则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带有倾向性,指向性,评分细则中相关部门指定的证书分数巨大,超过技术分数,不是招管材管件,而是招企业证书,只设定了必须具有管材质量检测报告,而没有设定具有管件质量检测报告,本次项目招标管材管件质量无法得到保障,涉嫌为某特定企业量身定做,严重损害了广大合法企业的切身利益。
我公司厂址在南江县境内,属于微小企业,是巴中市唯一的一家生产PE管材管件的合法企业,完全有能力生产PE塑料管材管件,机器设备设计生产能力每年可达到2亿多元,每年定期接受巴中市质检部门的抽样检验,产品质量一直合格稳定,依法纳税,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解决几十名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具备PE管材管件卫生批件,由于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严重违法,存在倾向性,指向性,我公司处在南江县境内,身在家门口,却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只能对天叹气,向领导申冤。市委、市府、县委、县府多次出台文件优化企业投资环境、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而此次招标项目设置的内容及评分细则与市委、市府、县委、县府文件精神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当地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望领导明察秋毫,及时纠正招标代理中不合法的行为,纠正暗箱操作行为,还中小企业一个公道。建议立即停止此项目招标活动,待科学的需求论证后,重新上网开展此项目招标活动,以示公平、公正、公开。以示市委、市府、县委、县府优化企业的软环境,保护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我们不得不疑问:如此巨大的国家财政资金采购项目(设计采购金额3200万元),为什么不拿到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交易中心去招标采购,而拿到一个社会代理机构去招标采购,难道其中有什么秘密???(相关附件随后书面邮寄给尊敬的李县长,请领导明鉴)
附件:1、质疑书一份
2、质疑回复书一份
3、政府采购投诉书一份
4、巴中市扶持中小企业14条措施
举报人:巴中境宇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刚
联系电话:18080518601
2017年12月18日